办理中国香港投资**(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)须知 中国香港投资**计划适用于以下人士: 1、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阿尔巴尼亚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; 2、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(中国澳门特区)居民; 3、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*性居民身分的人士; 4、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*性居民身分,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; 5、中国台湾居民。 若需进一步咨询请登陆我们的网站: 深圳电话: 传真: 中国香港电话: 传真: 泉州电话: 传真: 广州电话:86-20-,传真:86-20- 泉州联系人:小何 小庄 小林 泉州地址: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千亿华园11A(外代大厦旁)